天天学术: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基层治理思考

摘要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蔡甸街道农村基层治理,就是要揭示乡村振兴于蔡甸街道社会发展的意义,并基于这意义下,怎样解决农村基层治理的问题和困难,使蔡甸街道在乡村振兴的征途中,既实现乡村振兴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同时又提高农村基层治理的效率。因此,本文通过文献法搜索在蔡甸街道的相关资料,并借鉴脱贫攻坚工作的经验,在大量收集整理资料的基础上,分析出乡村振兴背景下蔡甸街道乡村治理面临的问题仍然是德治、法治和自治问题,进而针对面临的自治、法治、德治等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此来更好的实现蔡甸街道农村基层的“治理有效”。

关键词:乡村振兴背景;基层治理困境;途径

一、前言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基层治理,就是以有效的基层治理为基础,为乡村振兴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推动乡村建设顺利进行,同时又促进农村基层治理的有效。二十大对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出安排,对以健全现代化乡村治理为主要目标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重大规划。具体包括健全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建设和整体体系建设,从而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随着蔡甸街道经济的发展,小康社会的建设,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实施,蔡甸街道乡村社会有了明显的进步,人们的需求也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但蔡甸街道乡村治理的工作已显现出滞后的迹象并导致许多问题难以解决,所以同步地强调蔡甸街道乡村社会治理的有效性,是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显然,这正是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时代背景应有的意义。

二、蔡甸街道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一)蔡甸街道乡村振兴中的问题和困境

蔡甸街道的乡村振兴战略是从脱贫攻坚工作的余热中起步的,问题和困难自然不少,这本身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关键是,蔡甸街道需要及时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并分析出问题的原因,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现在,蔡甸街道与全县、全市其他乡镇一样,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展开了乡村振兴的建设步伐,厕所革命、宜居乡村创建、推进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开始发力,同时,一些利益相关方的问题也开始出现。

(二)产业兴旺中的治理困境

1.宜居乡村创建中的治理困境

今年以来,蔡甸街道按照“四清两改四严禁”要求,将宜居乡村创建工作持续推进,集中整治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乱排等不良生活积习。半年来,共清理各种垃圾数千吨,农户的房前屋后杂物堆放变得有序整洁,街道清洁卫生。但同其他乡镇一样,垃圾乱丢、杂物乱堆、污水乱排的现象又有反弹。

本来,宜居乡村创建工作,是为了缩小城乡差距,为乡村提供更多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创建干净、整洁、美观的农村宜居环境,出发点和落脚点都绝对没有问题,但问题是,长期形成的不良生活积习一时间难以改变。还有正如部分村民所说,如果我有富裕的钱,生活过得悠闲了,不用你们天天来家里督促,我吃饭找不到事做就会打扫卫生。这话说的虽然不那么在理,但恰恰反映了很深的农村基层治理问题。宜居环境的创建,经济发展是基础。贫穷不能说就不讲卫生和美观,但富裕了容易改变不良的生活积习。还有在宜居乡村创建中,涉及到拆除村中一些危旧老房,因为这些危旧老房不但影响美丽乡村的感官,还存在安全隐患,拆除危旧老房是没有问题的,但这其中同样也有这样一些治理的问题。比如拆除的怎样赔偿,该不该赔偿;修建机耕道占用农户耕地该不该补偿;动员农户拆除房前屋后私搭乱建,农户不愿拆除怎么办等等。如果处理不好,必然会引发社会治理问题。

2.乡风文明创建中的治理困境

“文明在行动·美丽在武汉”的文明创建见活动,在在蔡甸街道也开展了多年,确实对提升水坡乃至武汉的文明程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中,倡导文明新风,开展移风易俗,创建文明乡村更是得到了加强。这对于一个地方,一个民族来说,绝对是进步的标志,但问题的关键是,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不要说农村,就是城镇,又有几人能够守住文明的底线。可以说,为了提高村民的文明素质,蔡甸街道政府要求各村都制定了村规民约,这些村规民约中都规定,村民要勤俭持家、节约资源、讲究公德等等,但是一涉及到钱,就没有办法了。比如某村一养殖户每天放牛,都会有一些牛粪排泄在大街小巷,村委会要他交一定的卫生费用,可他坚决不给,同时还说,你们这是不支持发展养殖业。强行罚款吗?一是没有谁有处罚权,二是谁也不会为公共利益去得罪他。这样一来,这个村的卫生环境越来越差。这类事情如果处理不好,显然就是治理没有成效的问题。

总之,乡村振兴战略是乡村全面发展的主动助力,是彻底改变蔡甸街道农村面貌的的集中动员,是全面建设小康富裕社会的总号令,定然会被历史重墨记载。但新的发展必然会带来新的困境,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很正常的。关键是我们必须及时地进行切实调研,及时地发现问题并能够加以总结,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指导乡村振兴事业的推进,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成本,使乡村振兴战略的效益最大化。

三、乡村振兴进程中治理困境的原因

从以上蔡甸街道乡村振兴起步途中存在的阻碍因素来看,可以总结出这样的结论:羁困乡村振兴工作推进的因素不在乡村振兴战略本身,而在于农村基层治理的德治、法治、自治效率仍然弱效和滞后,主要体现为。

(一)法律宣传不够

通过研究发现,(1)蔡甸街道镇大多村的宣传栏中没有相关法律方面的资料,大多只是听村干部说说,了解甚少。没有利用多元的方式广泛宣传,比如微信建群、喇叭广播、法律讲堂入村、新闻媒介、宣传栏、张贴法律宣传画等。(2)法律机构不健全。蔡甸街道虽然有司法所,但是其辖区内村级的法律机构不健全,比如某村赵某遭受丈夫长期殴打还得一直默默忍受。出现上述问题说明村级法律机构有以下问题:一是负责村级司法工作的调解人员数量不足。二是一些村调解人员的法律素质参差不齐,水平有限。在走访中有的村民反映,负责调解工作的人员也不是很懂。三是缺乏相应的监管,导致司法人员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谋便利,降低村民的法律信仰。

(二)传统价值体系衰减

在乡风文明创建活动中,蔡甸街道虽然通过开展好人好事,开展“好儿媳、好婆婆、好妯娌”主题活动,但发现并未取得好的效果,传统的价值体系仍旧趋于衰落,究其原因分为如下几点:一是评选规则不科学,评选缺乏严谨性,没有固定的规则,随意性很大。二是现代网络的快速发展影响人们的价值观,不仅影响大人的价值观,孩子的价值观也发生变化,致使传统价值一代一代弱化。

(三)村规民约作用微弱

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民间法“既是国家法律、政策化的地方化版本,也仍然是村民共信共行的行为规范,是农村治理的重要规则”。在实际走访的过程中发现,当问到蔡甸街道一些村村民,“如果您村有村规民约,执行效果如何?”问题时,有21.13%的人认为执行效果很好,认为执行效果不好的也高达27.21%。出现上述结果的原因一是制定过程中村民的参与性不高。其次是,蔡甸街道一些村村规民约形式单一、内容笼统,因而约束力较差。

(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不到位

在进行乡村治理过程中,自治、法治、德治并不是独立的,是有机的统一体,既缺一不可又紧密联系。有机结合并非三者的简单相加和组合,而应将其视为一个有机整体,体现“乘数效应”。在走访过程中发现这“三治”虽然在蔡甸街道基层治理中都发挥着作用,但是却没有有效的融合,这也是制约乡村治理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蔡甸街道乡村振兴过程中基层治理的途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现在蔡甸街道的乡村已经不是原来单一的小乡村,我们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针对乡村振兴背景下蔡甸街道乡村治理面临的问题提出切合实际、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只有解决了乡村治理面临的问题,才能满足人民的利益需求,才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一)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蔡甸街道农村基层党组织虽然是最基层的党组织,却是国家在农村最重要的党组织,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可以改变其软弱涣散、威信不高的困境。所以一是要优化内部结构,培养优秀的乡村精英、大学生村官等成为党员队伍的一份子,提高党组织的人才储备能力。二是加强对党员组织章程、政策和纪律的学习。在农村治理过程中,党员应该起到政策的“宣传者”和“行动者”的作用。三是要有改革创新能力,狠抓工作能力。

(二)建设农村带头人队伍

蔡甸街道基层党组织必须要注重带头人的队伍建设,一方面从上级部门中吸纳相关人才,采用组织安排驻村的方式让更多的人才参与到农村的建设中去,另一方面要有乡村人才储备,蔡甸街道建立了专门的人才库,从本地的乡村精英入手,将这类乡村精英吸进农村的带头人队伍中来,激发青年干事创业的热情,为乡村治理、乡村振兴输入新鲜活力。同时优秀的毕业生也是带头人队伍的重要来源,将大中专毕业生培养其成为基层发展的企业家、种养殖大户。让他们与农业产业化项目相结合,形成了“企业+党支部+农户”的治理模式。只有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学习好的典型、好的模式,只有在实践中不断优化组织队伍,才能不断的提高自我革新能力,才能在推进乡村善治的过程中发挥好领导者和组织者的作用。

(三)筑牢自治基础,让村民自治充分体现

村民自治是蔡甸街道乡村最直接、最廉价、最有效的治理手段,然而在新时代新环境下蔡甸街道在乡村治理工作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阻碍着乡村善治的进程。面对这些问题,蔡甸街道应该迎难而上,坚持“自治”为基,建立起民主的自治体系,让村民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共同为乡村善治提供坚实的基础。

(四)深化村民自治

蔡甸街道在推动乡村治理中,一方面,重视村民这一中坚力量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让他们在乡村治理中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作用,调动村民发挥好自己主人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村两委应科学分工。村党支部就是农村的当家人,它是总览全局的,领导着村民委会完成村里的各项工作。党支部在村里是村民委员会的方向盘,始终把握着乡村治理的前进方向,村民委员会也需认识到自己的位置,摆正姿态,在乡村治理中转变职能,提高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加强村民自治的水平,坚持把分内事做好;最后,需要引进更多人才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像乡村精英、退休职工、新乡贤、各种社会组织等都是乡村治理中强有力的主体队伍,他们可为村级发展出谋划策,给村里发展增添新的活力,从而形成一定的模范作用,带动越来越多的农民参与到农村治理的大工程上来,为建设新时代背景下的新农村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五)保障乡村法治功效,让法律在村民中有权威

乡村的善治是基于法治的前提下进行的,法治环境的建设能够让每个村民都能从中获益。法治在乡村治理的环境下所形成的行为规范就是所谓的“乡规民约”,是一种不成体系的民间法律,在传统的社会中能够取得一定的效果。传统的乡村社会对法治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漠视,村民之间的行为规范更多的是基于传统的村规民约而展开。这种情况在新的时代必须得到改善,在当前的形势下,蔡甸街道政府应该引导和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树立法律信仰,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法治建设,让干部起到“法治带头人”的作用,让农民享受合法权利,将农村法治贯彻到乡村治理的整个过程中。

1.运用多元的方式营造村民普法宣传的氛围

要利用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效应引领村民,采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向村民传播法律知识,使法治思想浓厚。加强村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主动性。这样就会让村民更了解法律,知道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用法,让法律用到老百姓的真实案例上,避免百姓受冤,解决村民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而上当受骗的情况。

2.要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

法治建设和乡村的基础法律制度建设分不开,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内容。蔡甸街道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时应加强法治的组织建设,让村民明白法律能够成为生产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相关矛盾、维护自身权益等方面积极运用法治武器,并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让百姓在遇到法律困难时能够找到组织,心里不害怕,心里有依靠。其次,在农村引进中介组织帮助法律援助的实施,使农村运用法律成本显著减少。对法治宣传模式进行创新,利用新型的普法渠道构建起法律服务体系的根基。比如利用发达的短信、微信、QQ等渠道进行普法宣传,把有益于百姓的法治习惯根植于农村的文化之中。同时还要注意对基层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落实,让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切切实实的感受到法律的存在,享受到法律的好处。

本站文章通过互联网转载或者由本站编辑人员搜集整理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ttxsai.com/news/3134.html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