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对于国家而言,行政效能的高低不仅影响到行政目标的实现,更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竞争力。地方政府作为最贴近社会公众的政府部门,其治理的好坏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影响。长期以来,地方政府行政效能不高,极大地阻碍了所在地区行政活动的有效开展,以及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提供效果,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积极改善地方政府行政效能,建立积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是人民群众对地方政府的迫切要求,更是地方政府的努力方向。本文列举了地方政府效能低下的现状,分析了原因,并为地方政府效能的提升提出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行政效能;提升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地方政府的界定
地方政府是指在国家政府下属的、负责管理和服务本地区居民的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地方政府的具体界定因国家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省级政府、地级市政府、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府等层次。
地方政府在国家政治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负责将中央政府的政策和规划在本地区落实。同时,地方政府也是本地区居民的代表和服务者,负责解决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民生问题。
地方政府的职责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等。地方政府还需要协调本地区各种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行政效能的界定
地方政府行政效能是指地方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等方面的表现。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工作效率:地方政府在处理事务时所花费的时间和资源,以及完成工作的速度和效率。
工作质量:地方政府在处理事务时所表现出的专业水平、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表现。
工作成果:地方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取得的实际成果,包括政策实施效果、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表现。
绩效评估:地方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监督,以及对工作效果的反馈和改进。
二、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的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地方政府的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有了很大提升,但是效能问题依然严峻。本章主要探讨了近几年地方政府行政效能取得的进步和改善,并提出了当前地方政府行政效能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现状
地方政府行政效能指在一定时期内,在政策制定、服务提供、政务公开等方面达成预期目标的能力。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地方政府行政效能已经成为了衡量政府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目前,地方政府行政效能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政府信息公开不够透明,缺乏民众参与和监督的机制。这导致政策的执行难以得到民众的认可和支持,甚至可能引发社会不满和抵制。其次,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的效率问题。政策制定的过程冗长、流程繁琐,决策者难以及时获得全面的信息和反馈。政策执行过程中,政策效果难以评估,效果不佳或出现预期外的风险也较为常见。再次,地方政府服务方面的效率也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中心功能单一,无法满足民众的多样化需求。政府部门之间协调不够紧密,办事效率较低,民众办事难度较大。总之,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现状相对较为复杂,需要各方面的持续努力来改善。政府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建立科学有效的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并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和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的实际行动,赢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地方政府行政效能存在的问题
尽管地方政府效能建设成果显著,但是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地方政府在社会转型期出现了错综复杂的矛盾,凸显了许多效能问题,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以满足人民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1.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和协同不够
地方政府是基层政权组织,其行政效能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社会和民生的发展与改善。然而,地方政府在信息公开和协同方面存在问题,影响了其行政效能。首先,地方政府信息公开不够透明。部分地方政府缺乏信息公开的自觉性,行政决策的过程、依据和结果往往不得人心。此外,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不统一,有些政府部门甚至对于重要的信息保持缄默,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政府执行力也会受到影响。其次,地方政府协同不够高效。因为涉及到职能分工和利益协调等诸多因素,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同合作并不充分。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现象严重,难以共享彼此之间的资源和信息;政策制定、实施和监督缺乏协同,各部门追求各自利益,相互之间不支持,难以形成合力。
2.地方政府的执行力较低
首先,地方政府机构的组织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和社会背景等多种原因,地方政府机构组织结构相对较为复杂,管理方式比较繁琐,这就使得政府的决策制定和执行难以顺畅进行。其次,地方政府的人才队伍建设不够完善。尽管近年来各地政府在人才引进和培养上开展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但相对来说,政府部门的人才队伍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实战经验、专业技能不够、思维僵化等,这都会影响政府执行力。再者,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实施不够科学、合理。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上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态度消极、规划不足、缺乏创新等,这些因素会影响政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容易引起公众对政府的不满。
3.地方政府作风问题严重
地方政府行政效能存在的问题之一是其作风问题严重。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和管理公共事务时,常出现效率低下、决策滞后、执法不公等问题,这主要与其作风有关。首先,地方政府的官僚主义现象普遍存在。官员们过分追求手续、程序,喜欢按照规章制度行事,而忽略了实际情况和民生需求。这导致政府行政决策缺乏灵活性和创造性,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需要。其次,地方政府缺乏公开透明。在信息公开方面,地方政府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公众难以获取政府决策信息及实际情况数据。在财务公开方面,地方政府也普遍存在“钱袋子”意识,不愿意公开支出、收入等相关信息,导致财务管理方面缺乏监督和透明度。最后,地方政府存在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地方政府的权力集中在少数官员手中,导致决策的单一化和过程不透明,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导致行政效能低下。
三、影响中国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的原因分析
(一)影响中国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的宏观因素
1.地方政府职能设置不合理
我国各级政府的职能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越位”、“缺位”和“错位”等现象。首先,“功能错位”指的是指在原本应该属于市场的领域,却被国家“包办”。比如,各国对自己的实力过于信任,对金融、物流、非义务教育等行业进行了过度审批,对汽车、家电等充分竞争市场展开了消费补贴,甚至用行政垄断的方式对一些竞争市场的准入门槛进行了限制,这些行为不但阻碍了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有效发挥,还降低了社会发展的效率。然而,因为市场化程度较高,在最近几年得到了迅速发展。由此可以看出,阻碍我国服务产业发展的最大因素是制度和制度方面的问题。其次,所谓“功能缺失”,就是应当由国家来承担的责任,而国家对国家事务的处理不到位。当前,中国大多数的地方政府都是在计划经济制度下进行的,许多制度安排已经不适合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在新的业务范围内,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职能部门,导致了一些新的问题,从而导致了一些管理空白。
2.行政监督力度较弱
第一,不同的监管机构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关系。中国的监管系统虽大,但监管机构却是各自为政,权责不清,相互推诿,上下两层信息不对称,各类监管机构未能形成统一的监管机制,导致监管机构与监管机构之间的“缝隙”,被贪官污吏钻了“空子”,极大地降低了监管效能。比如,食品安全工作虽然由食品安全部门、农业部门、卫生部门、商务部门、质检部门等几大部门共同监督,但各地食品安全问题依然突出。最这种权力和责任的不明确导致的“双管”和“双管”的空白,使得整个监管系统很难形成起到协同效应。
第二是对政府监管的法律规定相对落后,监管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在实施过程中,有的监管体系缺少可操作性,使得监管人员难以掌握,有的监管体系缺少惩罚手段,使得监管主体难以对其进行问责。比如说,在宪法中,尽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享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但是,在这方面,并没有专门规范和保障人民群众实施监督的法律,这就导致了社会公众监督的力度不足。
(二)影响中国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的微观因素
1.地方政府自身的特殊性
第一个问题是,很难让民众去监管当地的政府。从理论上说,作为一个为人民提供公共利益的机关,对其进行监管是一种权力与责任。社会公众对社会公众的监督,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弥补社会公众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垄断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从而保障社会公众对社会公众提供的优质、高效的社会公众物品与服务。但是,目前我国的信息披露水平不高,社会舆论的作用不大,社会舆论对我国的社会舆论影响不大,社会舆论对我国的社会舆论影响不大,社会舆论对我国的社会舆论影响不大。由此产生的后果是:民众的监督力减弱、民众的责任心下降、民众的自私自利、民众的误解、民众的诉求被忽视等。
第二,是其经营行为的独特性。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表现出地域差别;各区域的地方政府在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上有较大的差别,在一些跨区域的问题上,由于各区域的人员素质、技术水平、资金制约、配合不好等因素的制约,都会导致行政效率较低。同时,很多行政管理行为也呈现出人为的特点。举例来说,在工业和农业领域,私人企业可以用高级装备取代,从而使生产效率得到提升,这一点很难在政府部门仿效。大多数的公职人员都属于产品的生产单位,各个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工作量存在较大差异,难以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在公安、交通、质检等工作中,也难以减少人力财力的投入。
2.地方政府竞争和激励机制不健全
第一,缺少对当地公务员的有效的竞争性。在众多的中外经验中,一个公正而又健康的竞赛场所是提升员工工作效率的最有力的激励因素。在这样的竞争中,公司必须有效率地运作,才能获得生存的权利。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地政府依赖于其自身的固定财力,“旱涝保收”,没有外在的竞争压力。受限于人员编制,很多工作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而公务员有着一份固定的工作,工资高,没有竞争对手,工作业绩差也不会被辞退,这就造成了一种普遍的消极懈工。这样的安逸氛围,极大地抑制了人才的成长,限制了人才的发挥,造成了员工的懒散与低效。
第二,缺少对当地公务员的奖励。受限于国家财力,我国国家公职人员薪酬水平较低,且普遍存在着“平均主义”现象,致使其缺乏有效的物质奖励机制。因此,做与不做都是一样的,做多做少都是一样的。一种刻板的分配系统,它不可能真正地反应出岗位的真正价值,从而对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产生了影响,也会使其对行政工作效率产生负面影响。
3.地方政府信息管理手段落后
当今社会,信息化、全球化的形势下,信息技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深度,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然而,承担着各地社会管理责任的地方政府,在工作中技术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管理手段明显落后于信息时代。虽然,现在有不少部门都在使用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并对其进行了开发,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对信息进行采集和汇总、处理。但是,目前,很多部门的技术水平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存在着大量的重复工作,彼此之间存在着障碍,没有能够真正的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这对提高新时期的地方政府工作的整体效能是不利的。比如,在交通信息的收集方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政公路管理部门和市容园林部门都在进行收集信息的工作,但各部门之间相互独立,各取所需,缺少共享,这其实是对纳税人劳动的严重浪费。
四、提高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的对策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地方政府职能和组织结构
第一,加强对基层的社会治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完善我国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制为中心”。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是一场全方位的改革,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必须妥善处理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持续完善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和信息化,构建并完善保护群众利益的机制,让人们的要求得到更多的满足,让社会的各种需求得到更多的满足,让社会的治安得到更多的改善,让社会的管理更加的科学,让当地的政府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为构建一个和谐社会营造一个更好的发展氛围,为社会的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更好地保护社会的公正与正义。
第二,我们要进一步简化政务。而当地政府作为基层工作的前沿阵地,对本区域的形势最为清楚。要充分利用政府的权力,充分激发基层单位的工作热情,同时要充分利用基层单位和社会的创新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参与到社会事务中来。与此同时,还可以降低地方政府对资源的直接分配,从而让市场主体的发展动力和创新能力得到充分的发挥,从而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和行政效能的最优化。
(二)以大数据为支持,推进地方政府的信息协同与工作创新
第一,意识到数据在当地政府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迎来了一个大数据时代。人类在使用数据时所产生的行动与痕迹,无时无刻不在产生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在政府管理方面,很多部门都将大数据作为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同时,基于政府职能的大数据应用,也将为政府管理与服务提供更为精准高效的新的应用平台。数据是一种社会共有的财富,而中国作为一个拥有十多亿人口的国家,将不可避免地变成一个“数据强国”,每个城市都是一个具有巨大潜力和生命力的三维大数据生态体系。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将是中国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型的一条有效路径。
第二,推动政府的信息披露,为公众的参政提供了更多的途径。根据当地的实际,对各个地区的公共信息资源进行开放时,可以采取一种简单而又困难的方式,从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交通、气象、消防等容易公开的信息开始,逐步推进到消费、生产、审计、投资等经济领域,将公共数据和民间数据资源进行整合,让公众可以了解并参加到公共物品的供应和公共服务的整个流程中来,也让当地政府有了了解民意、畅通诉求渠道的机会,从而找到了持续优化公共政策的新机会,从而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有力推动力。
(三)加强法律和监督机制的建设,提升地方政府的执行效力
第一,加强对政府机构的法制建设,健全政府机构的工作制度。比如,《行政组织法》,《行政机关编制法》,《公务员法》,以及行政规章《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对行政管理进行有效的规范化,将地方政府的机构,职能,工作流程等纳入法定的范围,让所有的行政管理工作都有了一个基本的标准和程序,从而使得行政管理制度的变革能够在一个更好的法制环境下顺利进行。通过法律规定,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权限和职责,理顺上下左右的关系,使各层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从制度上杜绝拖拉扯皮、敷衍塞责。第二,要健全各级政府的各项工作制度,例如:公务文书的时限、工作的催办和通报制度、岗位的问责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通过对各级政府部门进行法治宣传,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让他们能够按照章办事,依法行政,尽量避免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降低行政决策的随意程度。要加强对行政监察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监察预防和惩处制度,以正确的执法方法和行之有效的监察制度对各项行政活动进行规范。
(四)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地方政府的工作作风
第一,从重“物”到重“人”。加大培训的力度,始终要坚持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在工作过程中,还需要面对持续涌现出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运用工作任务分析和工作绩效分析等方法,对人员的培训需要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价,从而确定培训的目的,并对课程进行优化。要重视职业技能的培养和政治理论的培养相融合,重视公务员的潜力的挖掘,并引入诸如个性扩展训练等一些先进的方式,以便有目的地提升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第二,根据工作的具体状况,在训练的形式上,采取了长时间训练和短时间进修、集体进修和个别自学、常规训练和持续训练、在职训练和脱产训练等多种形式,并注意引进案例教学、专题研讨和情景模拟等多种先进的教学手段,使学生们既能学以致用,又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三,健全各级党政班子成员的选任体系。要针对各种职位的特点,探讨与工作需求相适应的选拔方法,不仅仅是通过考核的成绩或者投票的结果来决定一个人的好坏,还要结合具体的条件来决定成绩和投票的比重,从而突破“论资排辈”和“均衡照顾”的传统模式。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公开选拔的力度,用统一规范程序、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发布结果来降低人为因素对竞争上岗的影响,保证了能者上庸者下,营造出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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